各学院:
为充分调动学生刻苦学习、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树立良好的学风、班风、校风,构建良性的学习激励机制,现就做好2018—2019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2018—2019学年度所有在校的非毕业班级和学生(含交换生和中韩班学生)。
二、评优奖项
(一)集体奖项:文明班级、优良学风班级;
(二)个人奖项: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奖学金(一、二、三等)。
三、评选办法及依据
《www.8455con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(修订)》(校学〔2019〕13号)、《www.8455con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(试行)》(校学〔2017〕26号)、《www.8455con先进班集体评选奖励办法(试行)》(校学〔2017〕28号)。
四、具体时间安排
9月5日--9月25日 班级、学院完成线上综合素质测评评审;
9月25日晚--26日二级学院综测互审、各学院相关班级数据数据修改;
9月27日--29日 学生处复核综测数据及各学院相关班级数据完善,确定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数据;
9月30日--10月14日 学院报送各类评奖评优结果;
10月15日--10月21日 学生处复核,校奖助评审委员会终审。
五、测评操作流程和评优结果上报
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。
六、相关要求
(一)各学院以2018-2019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作为重要参考,认真做好此次评奖评优的推荐工作。
(二)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,坚持“评选条件公开、程序办法公开、评选结果公开”的原则,严禁弄虚作假、走过场。
(三)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控制好评优名额,于10月14日前将导出的各类评优结果(文明班级、优良学风班级附参评纸质材料)审核汇总后,纸质须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wangbin@hsu.edu.cn 。
(四)对获奖的班级和个人,要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取得的优异成绩,要以评优为契机,广泛开展创先进、学先进、赶先进的热潮,形成比、学、赶、帮、超的氛围。
特此通知
附件1:www.8455con2019年综合素质测评操作规程.docx
附件2:关于印发《www.8455con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(修订)》的通知.pdf
附件3:www.8455con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办法.doc
附件4:www.8455con先进班集体评选及奖励办法(修订).doc
www.8455con
2019年9月10日